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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民國100120

二、報名手續:

1、填寫報名表,由團務委員會簽名後送所屬縣市童軍會核轉。請縣市童軍會審查報名人員是否辦理三項登記。

2、請撰寫英文自傳一篇,連同報名表一併繳交。英文自傳文長500字請敘述個人經歷、求學經過及報名參加此一活動之動機與期待。

三、報名資格:

1、凡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1830歲,履行登記之羅浮童軍或服務員均可報名參加。

2、羅浮應在出國前取得授銜羅浮資格。服務員應參加過木章基本訓練

3、品性端正,具服務熱忱,身體健康能適應長期露營生活。

4、英語聽說能力良好。

四、錄取名額:6-8名(99年參加本會甄選合格但未獲美國營地分發營地者,得於100年優先由本會向美國童軍總會推薦)

五、甄試時間: 民國100122日 (星期六)上午09:00-下午5:00

六、甄試地點: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9號童軍會館

七、甄試報名費:甄試報名費300元,請於122甄試時於現場繳交。

八、甄試項目:

1、中英文筆試:童軍常識、中英文翻譯

2、中英文口試

3、童軍技能(童軍高級進程標準)

4、專長技能表演(請準備五分鐘以英文演說之童軍技能或傳統民俗技能課程,進行試教,道具請自備)

九、經費:

1、獲錄取之參加人員應自行負擔經費,包括簽證及前往美國之來回機票。

2、營地服務期間,發給150-175美金不等之工作津貼,並依美國相關規定扣除稅金。

3、美國童軍總會自今年起不再補助簽證費或交通費。

十、注意事項:

1、美國夏令營輔導員經本會甄試錄取後,需填寫申請表(並有師長2人以上推薦)及體檢表,並在民國100215日前向美國童軍總會提出推薦申請。服務營地由並由美國童軍總會分派營地。

2、美國童軍夏令營通常於5月底或6月初即開始營期,營地服務時間約6-11週。學生或在職服務員請考量學業或工作要求,如能配合美國童軍夏令營營期前往美國,獲分派營地錄取機會較大。

3、為鼓勵更多伙伴參與,已參加過美國夏令營之伙伴,如欲再申請服務,應以一次為限,俾使更多伙伴也有申請機會。

4、詢問電話:02-2740-1336分機118國際組 張文鑫 先生。

十一、本辦法經陳報總會理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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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fscout1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