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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

99
年區域和平志工團績優團隊全國競賽簡章 99.3.30核定

一、主辦單位: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

二、協辦單位:區域和平志工團推動委員會、本會各縣市青年志工中心

三、活動目的:

(
)遴選表現傑出之青年志工服務團隊,做為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標竿。

(
)藉由活動競賽展現志工服務內涵,激發服務團隊相互交流分享與學習成長。

四、報名資格:

(
)認同區域和平志工團理念之青年志工團隊。

(
)青年團隊:

(1)
國內服務類為1230歲之青年。

(2)
國外服務類為1830歲之青年。

(
)每一團隊僅得報名一類別。

五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自99930日 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六、報名方式:

(
)報名資料15份郵寄至「青輔會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工作小組」(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13)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參加99年區域和平志工團績優團隊全國競賽
○○(國內或國外)服務○○類」。
 
(
)報名資料包含報名表(如附件1)、活動相片10張及其他可顯現服務活動影響力之資料(如媒體報導、影音紀錄等),另請將所有成果(文字、照片)燒錄電子檔光碟片一份。

七、競賽獎項:

(
)類別:共分為8類別評選,包含國內服務及國外服務兩大領域。

1.
國內服務:區分為社區、環境、文化、科技、健康、教育6類。

(1)
社區服務面向:協助社區營造、弱勢關懷、社區輔導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。

(2)
環境服務面向:協助環境人文、生態保育、節能減碳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。

(3)
文化服務面向:協助文史調查、古蹟保存、導覽解說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。

(4)
科技服務面向:協助資訊輔導、數位科技、科技能力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。

(5)
健康服務面向:協助健康促進、衛生醫療、休閒旅遊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。

(6)
教育服務面向:協助教育輔導、語言教學、閱讀推廣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。

2.
國外服務:區分為國際志工及海外僑校志工2類。

(
)獎勵方式:每類別有下列獎次,各獎次名額均為一名,最多5名得獎團隊。

1.
第一名:獎金5萬元、獎座一只、所有成員獎狀一張,得派1位成員參加本會獎助之海外學習活動。

2.
第二名:獎金4萬元、獎座一只、所有成員獎狀一張。

3.第三名:獎金3萬元、獎座一只、所有成員獎狀一張。

4.
社區貢獻獎:獎金2萬元、獎座一只、所有成員獎狀一張。
 
5.
服務創意獎:獎金2萬元、獎座一只、所有成員獎狀一張。

各類別入圍隊數及實際獲獎隊數,得由評審小組依報名隊數或入圍隊數酌予調整,並得從缺。

(
)其他獎勵:各得獎團隊指導老師頒給感謝狀一張;通過複審入圍團隊頒給獎牌一面,所有成員獎狀一張。競賽未入圍團隊,所有成員頒給參加證明一張。

八、評審作業:

(
)評審組成:

1.
初審:由本會組成工作小組進行初審。

2.
複審及決審:聘請具志工專業背景及公信力之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進行(每類各3)

(
)評分項目:

1.
包含創意能力(20%)、規劃執行能力(15%)、社會資源整合能力(15%)、團隊精神與運作(15%)、方案投注心力及持續性(15%)、社區貢獻度(20%)6項。
2.
前已獲獎團隊將特別注意「服務成果之持續性與影響性」及「本年度之創新特色」。

(
)作業階段及方式:

1.
初審:

(1)
時間:截止收件後至10月中旬。

(2)
評審方式:由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。

2.
複審:

(1)
時間:10月中旬至11月初。

(2)
評審方式:由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查,依據評審標準評分,評分表如附件2,再召開審查小組會議確定入圍名單。

(3)
同一學校或組織入圍隊數每類以2隊為限,審查小組認有查證必要時,得洽請各地志工中心協助實地面訪再行評定。

(4)
入圍決審名單11月初於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(http://gysd.nyc.gov.tw/)上公告。

3.
決審:

(1)
時間:配合區域和平志工團團慶及表揚大會,於12月上旬舉行。

(2)
評審方式:團隊進行現場簡報8分鐘(報告準備時間2分鐘,逾時即進入簡報時間,簡報7分鐘響鈴一聲,8分鐘響鈴兩聲立即結束)及詢答互動8分鐘,各團隊參加簡報人數至多10人。

(3)
評分:

審查小組:書面資料評分60%,現場簡報及詢答互動40%,評分總平均佔決審成績之90%

團隊互評:現場參與簡報之青年志工團隊依服務方案創意40%、簡報答詢30%、團隊精神30%等評審標準進行互評,評分總平均佔決審成績之10%

(
)其他注意事項:

1.
計分方式:總分為100分,同一評審委員或團隊對同一類之評分,最高分與最低分之差分不得高於15分。

2.
團隊互評時,評分表請註明團隊名稱並請隊長代表簽名,僅評其他團隊,自己團隊不評。

3.
決審採詢答方式,評審委員須針對每一團隊簡報告內容進行2分鐘詢答,採統問統答方式,團隊回覆時間為8分鐘。

4.
決審結束後,由評審委員綜合講評每人5分鐘,以鼓勵青年團隊。

5.
最後評審結果由審查小組依據評分經綜合討論後,填列得獎名次表(如附件3),並交由本會工作人員封存。

九、表揚大會:預訂於12月上旬與區域和平志工團團慶一併辦理,當場公布所有競賽得獎名單,並公開表揚。

十、備註:

(
)得獎團隊之資料,無償授權本會推動業務使用。

(
)競賽辦法如有修正或變更,隨時於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上公告。

(
)得獎獎金請推派代表人領取,本會並以該代表人為所得人,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。

(
)連絡人︰

國內服務第三處林雅婷,電話︰02-23566364;電子信箱︰yating@nyc.gov.tw

國外服務第四處郭瑋芸,電話︰02-23566259;電子信箱︰weiyun@nyc.gov.tw

下載 :99年區域和平志工團績優團隊全國競賽簡章.20100331121933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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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fscout1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